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工作,开展入学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劳动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
三、负责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职能部门抓好校风、学风和考风建设;负责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奖惩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编制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制订管理、培训、考核办法,指导辅导员、班主任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入学教育以及毕业离校中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六、负责开展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学金的管理。
七、负责制定学生安全稳定管理办法、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预案。
八、组织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检查、协调、考核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九、负责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工处、团委各类学生活动的总体协调、统筹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社团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活动。
十二、指导学生会有效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动全校学生积极投入学校的各项活动,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工处是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生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校学生的德育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考核、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
五、做好学风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计划的落实工作。
六、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贷款工作。
八、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审批、备案工作。
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